中医执业医师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医师资格者是不是拥有从事医师工作所需要的专业常识与技能的考试。
(一)目的和意义
颁布《执业医师法》对国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下简称中医医师)推行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规范,是为了加大中医医师队伍建设,提升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其权益,保护大家健康安全;同时,也是与国际上对医师的管理规范接轨,便于更好地进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分级分类
考虑到国内实行多层次医学教育、多结构医师职称的历史近况,与国内存在中医等多种传统医学的实质状况,中医医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分级:中医医师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不同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遭到肯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可以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参考医疗诊疗的状况和需要,独立从事普通的执业活动。
2、分类:中医医师考试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现在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藏医专业、蒙医专业、维医专业三个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考试参考职员复杂,类别繁多,考试报名类别共有18个。
(三)主管部门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地区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里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一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考试,负责研究拟定四个类别医师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质操作由国家里医药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