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察有关事情的说明
依据《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审察工作的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文件规定和需要,我省将对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审察对象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
2、审察时间
1.2025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1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察,2025年1月12日至19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察,审察对象须根据审察步骤相关需求网上上传有关审察材料,不需要到现场审察。
2.2025年1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询审察结果短信,请审察对象根据短信提示查询本人审察结果。
3、审察步骤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网上审察的方法,详细步骤:
审察对象上传审察材料
审察对象须在2025年1月11日17:00之前通过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按需要完成审察材料的上传。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舍弃审察资格。
特别提醒:审察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有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察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未显示有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有关学历信息的状况有:
1.2025年以前大专学历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缘由致使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机构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审察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5年1月21日,审察结果将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请审察对象自行登录查询。
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职员名单。
《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察合格职员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4、审察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1. 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考全科成绩合格职员。如其审察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未显示有关信息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学历或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其余职员无须任何操作,等待审核即可。
2. 考试报名级别为免二科、免二科成绩合格职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药学或医学专业或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5、不真实承诺处置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能提供不真实材料。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对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6、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
宿迁考试鉴别中心 0527-84353881;
江苏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原标题: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察有关事情的说明
文章来源:http://rsks.rsj.nantong.gov.cn/News/NewsViewComputer.aspx?code=831f9525-823e-4584-961e-c75345db2b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