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考试报名;2025年1月1日将来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考试报名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具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考试报名医师考试,请参阅《关于获得中国大陆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有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考试报名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